在樹洞香港(2021)的文章『人為何需要「玩」?「結伴作樂」為心理健康帶來的正面轉變』中提到「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指出人的三個心理需求,包括自主性(Autonomy),關聯性(Relatedne),勝任感(Competence)。
而這個自我決定論(簡稱SDT)是由R.M. Ryan & E.L. Deci兩位學者根據過去心理學中經常被探討的概念中歸納出以上三個重要的心理需求,並且對於個人的幸福感、內在動機、社會發展有相對應的影響。
身心科醫師在執業生涯中經常會去探討如何過得幸福及如何讓對方過得幸福這兩點。而我經常會把勝任感這一概念用「自我有能感(self Competence」來稱呼,並且跟前幾年經常被探討的「自我效能(Self Efficacy)」一起討論,我認為自我效能比較像是一個客觀可驗證的特質或能力,而自我有能感則是一個主觀的內在需求,與客觀事實並不見得一致。
而關聯性,在一些實用的說法會被翻譯成歸屬感和社交性兩個詞,而在實際在探討及促進生活的幸福感方面,我偏向使用社交性這種較表淺不太需要二度思考的說法。
而自主性則相當明確,自願或被迫,被安排還是自己想要而行動,在幸福感跟成效上總是有顯著差異,臨床上我的發展出動機式晤談也是在那個如何能發掘被挫敗感深埋的自我改變動機,從不良循環中順利改變得到自由做自己的主人。
我最近常利用「自主性」「社交性」「自我有能感」三個面向跟我的個案討論當下生活的幸福感,覺得它們能立即具體描述缺憾不幸福的感受,也能夠由個案反映當下生活中的自己的努力和擁有的幸福感。對於心理治療過程中,敦促產生自我覺察甚至洞察這方面有一定的幫助。
因此,我建議可以定期寫下幸福感日記,用幾句簡單的描述,歸納最近一周或一個月在自主性、社交性、自我有能感三方面的狀態。也可以記載自己在這三方面的努力,並且在撰寫過程中看見自己,接納自己,不管是選擇妥協、負隅頑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是鳥屎。